关于开展《网络安全法》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
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
陕教保办〔2017〕3号
关于开展《网络安全法》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
各市教育局,杨凌示范区教育局、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, 韩城市、神木县、府谷县教育局,各高等学校,有关直属单位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已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,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。按照省委网信办《关于开展< 网络安全法>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》 (陕网信发〔2016〕22号)要求,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建设,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宣传,营造安全、健康、文明、和谐的网络环境,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《网络安全法》宣传教育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总体国家安全观,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网络强国战略思想,金面落实中省“七五”普法规划。围绕《网络安全法》开展普法宣传,增强全省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意识, 依法防范和打击危害网络安全行为, 共同维护国家网络安全。
二、活动时间
2017年3月至6月
三、活动形式
本次网络安全宣传活动可以采取但不限于以下形式:
1.组织和开展学习动员会、研讨会、座谈会、报告会、培训班、宣传讲座、法律故事会、案例分析会等丰富多彩的活动。
2.发放《网络安全法》读本及宣传资料,在主要地方悬挂横幅。
3.利用网站、微信、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,开设《网络安全法》专题学习宣传专版、专栏,制作专题节目,播放宣传主题公益广告。
4.设置咨询热线,开展网络信息安全演练与攻防。
5.开展有奖征文比赛活动, 公开征集网络安全口号标语、微电影、微视频、公益广告、卡通漫画等。
6.高等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全省高校大学生“线上《网络安全法》大赛”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高度重视,精心策划。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我国颁布《网络安全法》的重要意义,把学习贯彻《网络安全法》摆在首要位量,加强组织